一名九歲男童日前在屯門一髮型屋剪髮時被剪傷耳朵,傷口長達半吋。男童家長投訴髮型師疏忽,令兒子無端飽受皮肉之苦,更不滿是髮型屋職員聲稱「呢啲事好閒,成日都有」。
男童家長周女士稱,其丈夫於上周六中午,帶兒子到井財街一間名為「HAIR」的髮型屋剪髮,髮型屋職員為其子洗頭後,安排一位女髮型師為兒子剪髮,當時其夫已感髮型師工作態度欠認真,經常在剪髮期間和他人閒談,其夫初時仍不以為意,可是稍後竟聽到兒子的叫喊聲。
左耳傷口長達半吋
「我先生一睇,見個仔嘅左邊耳仔不斷流血,佢又驚又痛,原來個仔嘅耳珠被剪開,傷口有成半吋長,要即刻同佢止血。
之後我先生通知我,我哋重call(召喚)白車,不過因為驚急症室人多要等,我哋帶個仔去睇私家醫生,好彩阿仔唔使縫針,但就要敷藥。」
不過,更令周太不滿的是髮型屋職員態度,「職員整傷人已經唔啱,我哋最初要求解釋,佢哋竟然重話『呢啲事好閒,成日都有,使唔使咁緊張,最多唔收你錢』,講埋呢啲說話,好唔負責任!」
「HAIR」髮型屋發言人吳先生回覆本報查詢時承認,上周六一位小朋友在髮型屋剪髮時受傷;他強調,事件純屬意外,髮型屋開業兩個月,從未有過同類事件發生,小朋友家長不滿職員所言,應只是雙方於言語間產生誤會。
純屬意外檢討事件
吳先生稱,髮型屋已購買保險,小朋友家長可提供有關醫療費用收據及其他資料,髮型屋會轉交保險公司跟進;亦會檢討事件,避免同樣事故再發生。(○八一七○○一)
意見:可循民事程序索償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稱,若髮型師並非蓄意,只是一時疏忽令客人受傷,事件不涉刑事成份,如髮型屋或髮型師拒絕負責,客人可循民事程序索償,如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回醫療費用以及傷痛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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