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均來集團涉嫌詐騙案昨日裁决,五名涉案被告包括:均來集團前董事總經理戴志華、集團前財務總監林孝震、集團前物業部經理江鑽雄、前鴻運地產主席田國強,及張人龍兒子張德貴,被控利用虛假交易詐騙銀行逾一千二百萬元按揭貸款,法官以沒有充份證據確定五名被告存心詐騙為由,判處五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記者:劉碧思
區域法院法官杜麗冰昨日就均來案作出裁決,五名被告被控串謀詐騙廖創興、東亞、中銀香港及美國(亞洲)四家銀行合共一千二百三十二萬元樓宇按揭貸款。法官在判詞指出,由於沒有充份證據確定五名被告存心詐騙,故判五人罪名不成立。
涉案供款一直有償還
五名被告被控四項罪名,分別指在○二年一月至五月期間,戴志華與林孝震涉嫌串謀三名生意拍檔及下屬,假扮認購均來旗下茵翠豪庭的單位,向四家銀行申請七成按揭貸款合共逾一千二百萬元。控方指三名買家從來沒有向發展商支付首期,按揭供款則由均來旗下公司支付。但辯方則指出,發展商均來只是提供優惠計劃買樓,包括由均來提供三成樓款現金回贈及首四年代供。
法官指出,雖然優惠計劃有可疑之處,但不能排除均來的確有向張德貴、田國強及江鑽雄等人提供優惠計劃;另外,戴志華與林孝震雖有串謀之嫌,但未能確定他們是詐騙銀行抑或是均來小股東,加上由於涉案的樓按供款一直有償還,銀行並不會關注還款是否由買家支付,因此沒有充份證據證實五名被告是存心串謀詐騙銀行貸款。
茵翠豪庭險爛尾揭發
均來案由均來旗下樓盤屯門茵翠豪庭險些「爛尾」而引發,「爛尾」事件曝光後,該樓盤由安永會計師跟進其財務,發現發展商所收的五億元定金被人取走,只餘下二百多萬元。事件引起多方關注,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亦介入調查。
○三年五月廿八日,警方拘捕戴志華及林孝震,翌日控告兩人一項串謀訛騙罪。同年十一月拘捕田國強,指其涉嫌串同一家地產公司負責人詐騙銀行樓按,直至去年八月,商罪科正式以串謀詐騙罪,控告戴志華、林孝震、田國強、張德貴及江鑽雄五人,案件在上月中開審。
田國強曾在審訊期間,傳召裝修工人及美聯物業經紀作證人,證明在涉案時曾將九肚山住所放盤,及找裝修工人為茵翠豪庭單位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