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前日入稟法院,要求就特首曾蔭權發出行政命令,授權執法機關以秘密監視取證進行司法覆核,梁的代表律師昨日接到法院通知案件正式受理,將會排期上庭。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應考慮在法院作出裁決前,暫時停止以秘密監視方式取證。
梁國雄及「四五行動」成員古思堯前日入稟法院,要求法院作出聲明,指特首頒發的行政命令違反《基本法》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九條,未有以立法方式規管剝奪個人人權的秘密監視取證行為,又要求法院即時命令政府簽署九七年立法局通過的《截取通訊條例》即時生效,高院法官夏正民昨日通知梁的代表律師,已批准有關司法覆核申請,將會排期聆訊。
應暫停秘密監視
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認為,由於法院已受理案件,政府又稱有關行政命令為執法部門進行秘密監視提供法理基礎,符合《基本法》要求,故他認為法院未處理有關案件前,任何根據有關行政命令進行的秘密監察取證行為應該停止,直到法院作出判決,認為行政命令並沒有違法才恢復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