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正是人治

李怡專欄:正是人治

中聯辦主任助理王如登早兩天說,程翔的案件,應該讓內地法院依法處理。有市民出於個人感情而要求釋放程翔,內地如果按照這樣做,就等於人治而不是法治。
由香港大學一批最早的「國粹派」組成的大學畢業同學會,在拯救程翔行動中代表之一的麥齊明說,「不是說我們是好朋友,與程翔相熟,就要求釋放他,各界聲援程翔,只望他能得到公平審訊機會,事情與私人感情無關。」
麥齊明講得很認真,可見他們仍是一群相信祖國可以有公平審訊的儍瓜。實際上,對中國國情有真正了解的人,對王如登煞有介事地講法治,都只當是一句自欺欺人的笑話而已。
如果中國內地講法治,就不會在未經審訊就由外交部發言人直指程翔為間諜,還說包括程翔自己承認的「證據確鑿」;如果中國當局講法治,就不會在未審前,就由「知情者」向香港部份傳媒「放料」,裁誣程翔為台灣國安局「外圍組織」當間諜,還裁誣他在內地養情婦,實行「道德審判」;若中國當局講法治,就不會把一個人一關四個月,既不准家人探訪,又不讓他與律師接觸,這到底是一個怎麼複雜的案子,要偵查四個月還未完?

若中國當局講法治,就不會有甚麼「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問題不在大小,關鍵在於態度」這種純人治的規定。若中國當局講法治,就不會把手上的所謂「政治犯」、「間諜犯」,當人情賣給外國領袖,以釋放這些「罪犯」來交換與外國的政治經濟利益。
香港有人基於個人感情而要求對程翔從寬處理,並非「等於人治而不是法治」,因為法治社會中公正的法庭審訊,也有基於個人交往而向法官求情這個環節。只有真正的人治,真正只考慮政治利益,只有政治權爭的利害關係的人治體制,才不講人情,只講政治利益的得失。
行政會議成員曾鈺成,希望北京當局對程翔案「從寬處理」。曾氏絕對沒有錯,而且正正切中北京當局人治體制的關鍵。大學畢業同學會中人表示,程翔所受的不公平待遇,打擊不少愛國愛港者的熱心,有朋友表示對前景失去信心,正考慮離開香港,也有經營中港台生意的朋友擔心誤踏內地法律陷阱。曾鈺成正是從關心中國在程翔案中失去一大批港大愛國精英的支持的角度,提出希望當局從寬處理的。人治體制中,只有涉及政治利益,才可以讓最高當局指示專政機關稍稍鬆手。不過,若案件涉及最高權力層的權爭,那麼對外在政治利益的考量,終究是敵不過內在政治利益考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