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槍索償敗訴 同袍:以後唔搏<br>「無味神探」缺訟費瀕破產

中槍索償敗訴 同袍:以後唔搏
「無味神探」缺訟費瀕破產

【本報訊】有「無味神探」稱號的督察陳思祺為十三年前剿匪行動中槍而向警務處長索償,不但敗訴,更被法官評為「咎由自取」,在警隊內引起極大迴響。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不諱言,不少同袍私下表示日後執法「唔好咁搏」。該會明日將開會緊急討論支援陳思祺,包括籌款助他上訴,否則陳為支付估計近三百萬元的訟費,可能面臨破產。 記者:陳沛敏

廖潔明昨日向會員發出公開信,指法官認為陳思祺當日不聽從上級指揮,不去找尋掩護物自保性命,反而折返賊巢試圖打開鐵閘而受槍傷,是「咎由自取」,聞判後他一直忐忑不安,更令他感到「一道涼薄的寒氣直刺胸膛」。

同袍討論支援付訟費

廖潔明將在該會明午的月會中,動議緊急討論如何支援陳思祺,希望各會員提供意見、建議或策略。他接受查詢時稱預計會上將討論籌款協助陳思祺上訴,因陳現要支付的雙方訟費估計高達二、三百萬元,若要上訴開支肯定更大。
他認為,當日陳思祺帶領隊員直搗賊巢,遇到強大火力掃射,自覺有責任帶他們逃離險境;而當時仍有數名探員被困大廈,大廈內更有數以百計市民,陳試圖開門是為救他們,是履行警察的誓言,現卻反過來被質疑。廖又說,當時陳的上級在門外聽到重型槍械的聲響,仍決定硬闖,明顯是錯誤的決定,單憑這兩點,已足夠提出上訴。
對於前線人員的反應,廖潔明表示希望案件判決不會影響他們執法的表現,但事實上近日不少同事都擔心執法沒有保障,坦言日後「唔好咁搏」。他又批評,陳思祺原擬邀請十多名同袍作供,以證明上級事前是否知道案發地點是持有重型槍械的劫匪巢穴,但礙於警隊內部規則規定,警務人員須獲警隊處長批准才能作供,結果有關人員都不能出庭作證。

法官唔係咁有人情味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回應時表示,法律對於疏忽及甚麼是「做多過應該做」等的概念,有嚴格的界線,法庭與紀律部隊人員對同袍間「義氣」及出生入死的觀點,也有分別,因此法官的判決往往「唔係咁有人情味」。但他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政府可考慮基於陳的情況,恩恤寬減收取的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