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海地產總經理毛玉萍(圖)涉與私人助理等人造市及妨礙司法公正案,辯方昨繼續就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陳詞。次被告代表大律師指,廉署引用《電訊條例》中「公眾利益」一詞定義並不明確,而且特首根據公眾利益而授權執法機構截聽實屬主觀決定,認為該條例的合法性成疑。
代表次被告鍾秀玲的大律師謝約瑟,昨於區域法院繼續攻擊廉署在截聽被告電話對話時所引用的《電訊條例》之合法性。謝重申並非指所有電話截聽均屬非法,認為《電訊條例》第三十三條中,特首可以公眾利益為由授權進行電話截聽的條文,「公眾利益」一詞意思含糊,而且條例中也沒有就該詞語列明定義或指引,故質疑該條例的合法性。
影響公平審訊
謝約瑟表示,由於控方部份與案有關文件已遭銷毀,故辯方一直未有機會查閱有關文件。
謝引案例指控方有必要向辯方披露與案有關的所有資料,惟廉署除未有主動向辯方提供某些錄音內容外,部份更被銷毀,認為影響被告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案件編號:DCCC367、1334、1360/04、6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