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四十五年前與家人搬入長沙灣蘇屋邨一公屋單位,儘管其祖母及雙親早於七八至八五年間先後去世,無業漢在房委會的入息申報表上卻冒充家人簽名,令房委會以為其已死多年的父親仍在世,直至去年始揭發事件,仍居住公屋單位的被告,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十項偽造罪,押後判刑。 五十一歲被告何榮光,控罪指他從八七至○二年十六年間,交給房委會的十份申請表上偽冒家人簽名。裁判官索閱其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本月二十九日判刑。 案件編號:KTCC3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