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毛玉萍等人涉造市案經過一天閉門聆訊後,昨在區域法院公開聽取三名曾負責調查本案的廉署人員,就遲遲未向辯方呈交有關電話截聽資料作解釋。其中一人承認接手案件後,未獲上手通知涉案文件中包括電話截聽資料,直至今年五月他無意間發現有關資料,並向辯方交出截聽內容的撮要,兩名調查主任均否認刻意拖延向辯方披露該些資料。
接手者稱無暇查文件
廉政公署總調查主任周鴻騰作供時表示,他在調查毛玉萍案時,曾負責準備把與案有關文件交予辯方,當中包括一份寫有不會呈堂文件的列表。當被問及為何不在該列表中提及廉署曾截聽毛玉萍與他人的電話對話時,周表示當時他同時要準備其他資料交予辯方,認為其他資料如將會呈堂作證的話是較為重要,加上只屬呈交文件的最初階段,故在撰寫該列表時,並無提及曾截聽毛的電話對話。
周其後離開該調查隊伍,並由另一名總調查主任蔡樹強接手。蔡供稱,在接手時周並無向他提及助理處長李寶蘭曾撰寫一份機密文件,有關毛玉萍電話截聽對話的筆記。本案曾定於今年一月開審,蔡表示打算在開審前一個月徹底將與案有關文件檢查一次,不過,由於廉署再拘捕另外兩名被告,而毛玉萍又另涉一宗詐騙信用狀案件,故無暇進行文件檢查。
直至今年五月,蔡花一整天在辦公室內檢查文件,才發現該份有關電話對話內容的筆記。雖然部份內容只以domesticmatter(家事)概括,但蔡認為可能有向辯方披露的必要,故向當時為首席調查主任的朱敏健諮詢,再與李寶蘭商討,然後就有關筆記撰寫一份撮要交予辯方。當時已為今年六月,亦即開審前兩個月,第二被告的代表律師已數度去信廉署,要求控方將所有有關文件交出。蔡、周二人均否認刻意向辯方隱瞞曾作電話截聽,或拖延呈交與案有關文件。
毛玉萍與另外五人被控八項包括串謀詐騙等罪名。毛與第二被告鍾秀玲以截聽有違《基本法》,加上廉署未有全面披露與案有關資料等為理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案件下周一續訊。
案件編號:DCCC367、334、360/04,6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