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十七個月大女嬰疑誤取雙親藏在雪櫃的美沙酮服用,送院搶救不治,警方調查後,從女嬰四歲兄長的尿液樣本中發現他亦曾飲用美沙酮,警遂拘捕疑染有不良嗜好的雙親,案件昨首次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兩人被控誤殺及虐兒兩項罪名。
兩名被告分別是吳文光(四十歲)及其妻子何玉娟(三十九歲),吳報稱水管工人,何是家庭主婦。兩人昨被控誤殺及「對所看管的兒童虐待或忽略」兩項罪。
兒子交親人照顧
控罪指兩名被告於去年二月三日,在屯門鳴琴路寶田中轉房屋住所內誤殺女嬰吳芷欣,並指兩人對四歲男童負有照顧及看管的責任,故意虐待或疏忽照顧令他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控方在庭外透露,被告疑染有不良嗜好,女嬰從雪櫃取出被告私藏的美沙酮服用,後來送院不治;法醫替她驗屍後證實她因服用美沙酮中毒身亡。警方其後替死者四歲胞兄驗尿,證實他亦曾服用美沙酮,遂拘捕兩名被告,案件交屯門重案組探員調查。至於兩名被告的四歲兒子,法庭已頒下監管令,暫交由親人照顧。
兩被告還押監房
兩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將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現押後至九月二十三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初級偵訊,兩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還押監房看管。
根據《侵害人身條例》,任何人對不足十六歲兒童或少年負有管養、看管責任,如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他們,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如其視力、聽覺的損害或喪失肢體、身體器官的傷損殘缺,或精神錯亂,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十年。若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最高可處終身監禁。
案件編號:TMCC247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