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授權下屬秘密監察者少於50人<br>政府擬為竊聽立法

可授權下屬秘密監察者少於50人
政府擬為竊聽立法

【本報訊】政府除計劃下個立法年度就偷錄偷拍等秘密監察行動建議立法,也準備同時為俗稱「勾線」的竊聽電話等截取通訊行為,提交立法建議。對於會否交由法庭授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政府暫沒立場,但會諮詢公眾意見。他又首次透露,根據行政長官簽發的行政命令,各執法部門可授權下屬進行秘密監察的人員共少於五十人。 記者:陳沛敏

身兼資深大律師的45條關注組成員余若薇直斥政府堅持實施《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反映政府思維有問題,「佢哋唔可以用偷天換日概念,話行政同立法之間,重有一樣嘢叫法律程序。」她擔心政府今次開了以行政命令代替立法的先例,日後會「照辦煮碗」。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則強調,政府立法規管截取通訊,須交由法庭審批,現時只有少數國家仍由行政部門頒發有關手令。

堅持無低估外界反應

李少光昨就特首上周簽發有關授權秘密監察的命令見傳媒,強調該令只是立法前措施,立法後會停用。他堅持事前沒有低估外界的反應,認為社會上大部份市民認同政府做法,也沒有需要就簽發該令先諮詢法律界,因當中不涉及新政策或影響人權保障,只是「行政部門裏面嘅事」,若行政運作也要諮詢,最終受影響是市民。
問及是誰決定簽發該令,他指是特首的決定,「因為係佢簽嘅。」據了解,今次是律政司律政專員溫法德的建議,由特首簽發該令回應法庭的質疑。對於有意見指該令授權的秘密監察日後可能在法庭受到挑戰,李少光承認政府已有應變措施。
除秘密監察外,也計劃在○五?○六立法會期就「勾線」等截取通訊行為提交立法建議,但李少光表明應不會以回歸前由涂謹申提出、立法局已通過的《截取通訊條例》為藍本,因該例存在漏洞,對調查權力「限制得相當緊要」。

曾向三大黨解釋立場

對於政府會否建議由法庭簽發授權截取通訊的手令,李少光表示,政府會研究其他國家的情況,部份國家由法庭簽令,也有國家由行政部門簽發,港府會在人權和執法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強調,頒令前後政府已先後與立法會三大黨民建聯、民主黨及自由黨接觸,解釋立場。

曾蔭權上周簽發授權秘密監察的命令,惹起外界不少爭議。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