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敦道金都中心天台僭建石屋作儲物室

彌敦道金都中心天台僭建石屋作儲物室

旺角彌敦道745至747號商住大廈金都中心天台有兩間僭建石屋,居民不滿向屋宇署投訴後,但屋宇署列為不屬於優先處理類別,未下令清拆。

列入不優先處理

金都中心居民稱,「呢啲天台屋樓宇圖則應該係冇嘅,早幾個月已向屋宇署投訴,啲職員話要慢慢排隊,唔知幾時先處理到,我惟有搵《蘋果》跟進!」
屋宇署跟進本報轉介投訴後回覆稱,屋宇署人員視察後,證實大廈天台有兩個違例建築物,經屋宇署人員評估後,認為不屬於優先處理類別,但已記錄在案,日後再作檢討。
屋宇署稱,已向土地註冊處索取大廈天台業權資料,之後會向有關業主發信,勸喻其自行清拆僭建物,如業主拒絕清拆,屋宇署會發出「警告通知」及將「警告通知」在土地註冊處註冊(釘契),直至業主將僭建物拆除,屋宇署才會發出滿意文書,將「警告通知」撤銷註冊。
(○七二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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