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祺中五畢業後加入警隊,短短四年間,便由警員升為見習督察,原為警隊「明日之星」,槍傷後僅獲警方十二萬四千元僱員賠償,還受盡折磨,二○○一年動開腦手術後,已有死亡覺悟,立下遺囑。
陳思祺於槍戰後失去味覺及部份嗅覺,記憶受損、易怒及有行為障礙,○一年因腦漿滲漏,要修補頭骨,更有癲癇危險,亦不宜配槍,並出現尿頻及失禁,要穿成人尿布。
不過,陳思祺工作表現仍佳,屢破大案,包括港大研究員柯丹被殺案、淘大花園尼龍袋藏屍案及秀茂坪童黨燒屍案,「無味神探」之名不脛而走,事迹更被拍成電影。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