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贊成由法庭授權執法部門進行俗稱「勾線」的竊聽電話工作,因現時竊聽得來的資料不可作呈堂證供,若經向法庭申請授權,有關資料將可作證據。但對於偷拍偷錄,他反對立法交由法庭審批,認為行動上不可行,但建議增加透明度,如規定廉署每次行動後須向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滙報。
「是善意不是陰謀」
郭文緯昨以「執法三十六年過來人」的身份發表公開信,質疑法律界將行政長官簽發有關行政命令與《基本法》23條立法混為一談,並加上「毛骨悚然」等字眼,究竟是有心挑撥公憤還是另有居心,令執法部門難以取證,使律師可更易為當事人脫罪。
郭文緯認為,區域法院指偷錄偷拍違反《基本法》的裁決值得商榷,若裁決正確,則傳媒「狗仔隊」及私家偵探同屬違法。他認為,政府應立即上訴,但先由行政長官簽發命令也是「善意而不是陰謀」,因本港面對今年十二月世貿會議等保安壓力,需要該等偵查及保安手段。
行政長官曾蔭權昨日則重申,有關行政命令並非法律,但政府將盡快就規管秘密監察立法。亞洲電視主席黃保欣昨在一公開場合表示,特首頒發行政指令合法,只是法律界一向接受普通法訓練,致雙方出現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