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朱先生,一次在街上看見電訊公司的流動推銷櫃位,推銷員上前向我推銷說,凡新客戶使用該公司的長途電話致電中國,可享有每分鐘一角的收費優惠。我發覺此收費優惠較我現時使用的電訊公司便宜得多,於是提供了手機號碼即時登記,並簽了合約作實。
不久,我收到該公司的第一張月結單,費用為三十元,但按記錄我只用了約二十分鐘,換言之,每分鐘收費為一元五角,而非該公司推銷員聲稱的每分鐘一角的優惠。我致電公司查詢,職員回覆有關優惠只給予使用固網號碼登記的客戶,因其登記電號碼是手提電話號碼,故收費不是以每分鐘一角計算,而是以正常的收費收取。
職員並無說明
我申請有關服務時已清楚說明是以手機號碼作登記,但職員並沒有說明費用不是每分鐘一角,我覺得該公司的推銷手法有問題,不同意繳交帳單上的費用。
專家之言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有關職員的推銷手法有不是之處,事主申請時只提供手機號碼登記,但該公司職員卻沒有提醒事主優惠只用於固網號碼。消委會又指出,作為一個精明的消費者,明白及細閱合約的條款方為上策,故簽定合約前必須看清合約條款。
根據真實個案改寫,文字由本報記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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