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與老闆<br>建造業工友追討欠薪有方

打工仔與老闆
建造業工友追討欠薪有方

本欄是勞工處與《蘋果日報》合辦,逢星期四刊出,旨在為勞資雙方解釋有關僱傭問題,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勞工處熱線:27171771查詢,此熱線會由「1823政府熱線」職員接聽。

老張:亞蒙,咁啱嘅,去開工?
亞蒙:唔係呀,單工程上個月啱啱完咗,重未有工開。
老張:咁啱嘞,我約咗良叔同明哥佢哋下個星期去澳門玩兩日,不如你都一齊嚟吖。
亞蒙:唔去嘞,冇錢呀!單工程做咗幾個月,我老細係初頭嗰兩個月準時出糧,之後一直拖住,到𠵱家重有兩個月糧未出,想搵佢又搵唔到,都唔知點算。
老張:有乜點算吖,梗係繼續搵佢啦,不過你都要通知大判喎!
亞蒙:通知大判?

可要求大判墊支

老張:乜你唔知呀!抵你叫亞蒙,蒙查查咁,等我點醒你啦,建造業嘅僱員如被直屬僱主(判頭)拖欠工資,除咗向你嘅直接僱主,即係判頭追討外,亦可以根據《僱傭條例》,要求總判商、前判次承判商或者前判指定次承判商(俗稱大判),以墊支方式代償工資,但就以欠薪期間最初兩個月為限;而大判所支付的欠薪可被視為該判頭拖欠大判的債務,大判可循民事錢債程序追討該判頭。
亞蒙:係咩,咁點樣要求大判墊支呀?
老張:法例規定,僱員要喺工資到期後60日內,以書面通知大判。為咗保障自己嘅權益,你都係快啲向你老細同大判申索,或者去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問清楚,費時遲咗有損失就無謂啦。
亞蒙:咁我都快啲去問清楚先,今日遇到你,真係出門遇貴人嘞。
資料提供:勞工處勞資協商促進科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