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口隨意停車可被控

隧道口隨意停車可被控

【本報訊】對於有貨車司機在城門隧道口隨便停車,釀成六車相撞的交通意外,運輸署發言人表示,據現行法例,所有車輛絕不能隨意在隧道管轄範圍停車,除非是十分危急或有充足理由,而像今次車禍中,司機停車蓋帆布,顯然是不足以作為停車藉口。
發言人又稱,停車時必須亮着死火燈,有足夠指示提醒其他司機加倍留意,否則亦是觸犯法例。隧道公司通常會透過閉路電視系統監察,若發現車輛停下,會立即派職員前往查看,隧道公司亦有權驅趕有關車輛或進行檢控。

工會指司機粗心大意

貨櫃運輸業職工總會主席趙資強指出,這種情況其實十分罕見,他指摘該司機粗心大意,處理不當。趙資強呼籲職業司機,必須在開車前先了解天氣狀況,如遇下雨或不穩定天氣時,應該預早做足準備,先將帆布打開遮蓋貨物,不能貿然停車,或應該視察周圍交通情況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停在避車處處理。
趙資強更提醒所有司機,切勿跟車太貼,應保持適當車速及距離,以防收掣不及引起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