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年二十八歲的資訊科技公司東主郭衍尚,涉嫌與好友的女朋友兼下屬獨處辦公室時,向她上下其手非禮並欲進一步侵犯,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審結,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一項企圖強姦罪名不成立,但另一項交替性非禮罪名則成立,法官將案押後判刑,其間准被告保釋外出。
裁定非禮罪名成立
由於陪審團未能對企圖強姦的交替性非禮控罪達成裁決,控方須聽取律政司指示此罪是否需重審,被告另被裁定一項非禮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九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
控方案情指,二十五歲女事主於去年二月八日晚上,返葵涌辦公室取文件離開時,遭被告擋住去路,以談公事為由將她推入房,對她上下其手非禮,事主告知男友斥被告「禽獸」,男友向被告的懷孕妻子投訴並報警。
控方另指被告去年一月二日至六日間,在辦公室內將事主褲子褪下欲進一步侵犯,事主被迫替其手淫。被告自辯時指事主自願,哭訴指事主為人開放,曾替他手淫後借錢。
證人拒出庭被拘捕
案件於審訊期間發生過一段小插曲,辯方打算傳召一名與被告共事的姓蔡男子出庭作供,並已向他發出證人傳票。
惟蔡於被傳召當日拒到庭,法庭因而發出拘捕令並將他還柙至翌日出庭作供。據悉,蔡於開審期間曾在庭外等候,因工作繁忙而未有在被傳召當日出庭。
案件編號:HCCC1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