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律師公會前日炮轟特首曾蔭權以行政命令規管執法部門秘密監察行為,政府高層昨日即時還擊,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堅持,行政命令只約束政府人員,不會影響市民權利,也符合《人權法》要求。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則指,政府要顧及維持執法能力,現時所做是要維持法治。不過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該行政命令有很大機會遭法院以不符《基本法》為理由而推翻。
將約晤法律界解釋
梁愛詩昨回應大律師公會批評時解釋,《基本法》第三十條是以法律程序規管執法機構秘密監察行為,但法律程序不代表一定是法例。至於特首按《基本法》授權發出行政命令,法院已確認有法律效力,但這不代表立法,有關命令只用作約束執法人員,不會約束及剝奪市民權利,而且以刊憲形式公開,合乎《人權法》要求,她稍後會約晤法律界解釋。
許仕仁昨早也會見記者,強調政府在考慮法理問題的同時,也要考慮如何維持執法能力,政府現在所做的不是犧牲法治,而是維持法治。
對於政府的解釋,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接受電子傳媒訪問時表示,由於行政命令始終不是法律,日後仍會在法院遭挑戰違反《基本法》。公會執委羅沛然稱,公會認為命令內涵賦予執法人員的權力沒有適當制衡,「除非有第三者做核實,否則好難確保有關(秘密監察)權力得到制衡。」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民主黨議員李柱銘認為,曾蔭權應以行政命令,禁止所有違反《基本法》的秘密監察行為。該黨副主席何俊仁已去信梁愛詩,要求在行政命令加入上述條文,並澄清行政命令是否有法律效力。
四五行動成員梁國雄表示,由於有關做法違反《基本法》訂明立法權在立法會的規定,他正研究能否就此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