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由上月1日起,調整原油及天然氣資源稅的稅額標準,但繼續按量徵稅。原油資源稅每噸介乎14至30元(人民幣.下同);每千立方米天然氣收資源稅介乎7至15元。中石油(857)及中石化(386)會直接受到影響。
中石油中石化受影響
一名美資證券行分析員認為,由於稅務總局沒有如市場傳聞一樣,將按量徵稅的模式,改為按價徵稅(從價稅);調整幅度也較市場預期輕微,所以估計整體對中石油及中石化的盈利影響少於1%,屬於相當輕微。
他估計,中石油及中石化現時平均繳付原油資源稅每噸18至20元,以中石油去年產油1億噸,加稅後,即使平均加稅50%,稅項支出只是30億元,相對中石油數千億元營業額,根本微不足道。
根據最新的徵稅標準,原油及天然氣資源稅的徵稅上限沒有改變,主要是大幅調高下限稅額。原油由原先每噸8至30元,調整至14至30元,下限稅額提高75%。每千立方米天然氣由原來2至15元,調整至7至15元,下限稅額升幅高達2.5倍。
此前,石油及天然氣資源稅的課稅標準,主要根據9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而定。市場盛傳,調整方案遲遲未公布,主要是考慮到國際油價及滙率等外在因素,稅局最終沒有更改稅制,可能是減少對市場及企業造成的衝擊。
另一內地石油集團中海油(883)可能不受到今次加稅影響。中海油發言人表示,該公司繳交的資源稅,一直按收入計算,平均每噸30元,較中石油及中石化高。他表示,暫時不清楚新稅是否適用於中海油,將向稅局了解情況。
分析員指出,中國以往鼓勵外資參與中國的海上油田勘探業,對海上油田徵稅方式有別於陸上油田,由於是按價徵稅,稅務支出遠高於中石油及中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