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福布斯》雜誌列出十二款美食,吃了不止無益,脂肪和卡路里特高,簡直是心臟病的天敵。
第一號兇手班尼迪蛋。我認為是所有蛋中最難吃的煮法。好好一個蛋煎了或煮了沒事,為甚麼只在滾水中烚一烚,淋上大量討厭的牛油和醬料呢?到底是誰發明的吃法?應該抓去槍斃。
第二號芝士漢堡。只有兒童和智商甚低的大人喜愛,我是一個從不踏入快餐廳的人,與我無緣。
第三號的油封鴨。我並不討厭,但也不可能每天吃它。
第四號芝士火鍋,這種瑞士菜單調得很,不去瑞士旅行我是絕對不會去碰的。
第五號白汁意大利闊麵。意粉本身已沒雲吞麵的好吃,闊麵也比不上我們的河粉。談到吃意粉,我最多是吃幼細的天使頭髮。
第六號炸薯條。一生人中最憎惡的就是這種東西。我完全同意營養師薩雷頓的看法,他說:「我甚至不會用來餵狗。」
第七號鵝肝。脂肪是超高,但我不在乎,吃死人也值得。
第八號剁碎雞肉。普通的雞肉我已不喜歡,剁碎的話,寧願吃豬和牛。
第九號炸雞。雞的做法變化多端,白切雞分分鐘好吃過油炸。
第十號千層麵。我不愛吃,理由與第五號闊麵一樣。
第十一號左宗棠雞。我不會抗拒,但因為我認為羊和豬比雞美味。
第十二號腸仔。啊,這我倒愛吃,不過要吃德國玻璃瓶裝的那種罷了,少去碰熱狗。
十二種東西之中,我可以接受的只是三種,按照比例,還在安全區內,怪不得身體檢查的結果,心臟一點毛病也沒有。我知道即使全部都喜歡,也會沒事,因為我吃東西一向不多,凡事一不過份,總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