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人與一個男人拍拖三年,兩個人感情非常好,男人買了樓,準備與她結婚,生兒育女,白首偕老。女人知道他們是彼此相愛的,可是總有些不甘心。她羨慕另一些女人,她們得不到婚姻,也許也沒得到愛情,可是卻得到了LV袋,得到了有錢人的照拂。女人問我:「我的條件不比那些女人差,為甚麼我不可以過那種生活?可是,如果離開了男朋友,我不一定遇到有錢又肯對我好的男人。要我結婚的話,卻又總是不甘心,好像損失了被有錢人照顧的機會。我應該怎麼辦呢?」
要愛情還是要麵包,這純粹是個人的選擇,要愛情不見得高尚,要麵包也不算作奸犯科。許多人的痛苦不是要愛情還是麵包,而是既想要愛情又想要麵包,或者更痛苦的是,有了愛情的時候,覺得別人手中的麵包可能好一些;終於用愛情交換了麵包,卻又覺得麵包並不那麼好吃,也不容易吃。
柳宗元在《蝜蝂傳》中描述過一種貪婪的昆蟲,叫蝜蝂,牠們爬在路上,看到甚麼都會撿起來放到自己的背上,一路爬一路撿,東西愈撿愈多,牠們也愈來愈不勝負荷,所有的蝜蝂都擁有相同的命運,牠們最終被自己撿回來的東西壓死。
天長地久的婚姻不一定快樂,激情燃燒的愛情不一定快樂,一份長期照顧的合約也不一定快樂……快樂屬於真正知道自己需要甚麼,並且不抱怨付出代價的人,那樣的人,像風那樣向着自己的渴望狂奔,目無旁視,勢無可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