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話短說<br>港交所公開批評昌興

財話短說
港交所公開批評昌興

▲港交所(388)公開批評昌興國際(8139)違反上市條例,因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發送及刊發截至03年3月底年度帳目;及於02年9月12日至11月26日期間進行的逾100次關連交易,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發出通告及刊發通函,亦未有事先取得獨立股東批准。期間集團在未有訂定正式銷售及採購協議下,向上海昌興供應裝飾板,涉及交易逾100次。持有上海昌興六成權益的洪成長其時亦為昌興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