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林永康涉嫌濫用公費出差,暴露法定機構「冇王管」,也凸顯政府監管不力。審計署署長鄧國斌透露,已就林永康事件開立檔案,不排除予以跟進,他直指民政事務局監管上出現問題,並要求政策局對資助機構「hands-off(不干涉)」之餘,亦要制訂清楚用錢守則,不能將之視作放了線的紙鳶,「啲錢使咗出去就任佢使」。 記者:許偉賢
鄧國斌接受本報訪問時稱,由於民政事務局正調查林永康事件,審計署現階段不會介入,但署方已就事件開立檔案,一旦當局的報告揭示事件有地方值得跟進,便會予以跟進,指出「報告出咗之後,我哋會睇件事係咪冰山一角?如果係,就值得去做。」
「放咗紙鳶就算?」
鄧國斌認為,公營機構雖然獨立運作,但其所屬政策局須進行某程度監管,例如應發放指引,要求機構跟隨,不能對它們完全「hands-off」,「政府點樣監管公營部門呢?係咪放咗紙鳶出去就算,啲錢使咗出去就任佢使?𠵱家係有個機制喺度,個機制究竟係咪唔完善?」
他續指,「我覺得喺審計角度,全部嘢要清清楚楚,hands-off之中都要鼓勵機構訂套守則,例如你個機構派你去外國,都有講清楚寫低你坐乜嘢機位、使幾多錢一日,大機構一定要咁。」
被問到民政事務局在林永康事件上是否監管不力,鄧稱「係呀,可以咁講……可能個局理念係hands-off,(以為)畀咗錢佢就搞掂。」他解釋指,該局轄下資助機構數目不多,加上涉及資助費不多,致令監管機制未完善,反之社會福利署及教育統籌局等,在監管方面有足夠經驗,因此做法相當妥善。
「唔係要捉人痛腳」
除了林永康事件,審計署現亦正為數碼港、香港電台、旅遊發展局及領匯事件開立檔案,以備他日跟進之需,鄧國斌強調,該署會以重要性、時間性、風險性、增值性及可行性五大原則,決定是否跟進個案,「唔係話要捉人痛腳、捉人出嚟祭旗,一定要有證據先去查。」
他更稱,若部門拒絕按署方建議進行改善,該署絕不罷休,「我哋最大阻嚇係:你唔改我就做多次,我再去幫你洗太平地,部門係驚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