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筆者經常聽到這個詞彙:網癮,顧名思義,上網上到上癮也,乃舶來詞彙InternetAddiction的中文繙譯。「網癮」這名詞在05年人氣急升,在中文媒體上出現的次數,以幾何級數增加。有數為證,查Wisernews過去三年內含「網癮」的中文新聞條子共878條,05年首8個月便佔了625條,04年一整年才150條。不過,流行用語歸流行用語,大家應嚴謹的了解「網癮」究竟是怎麼樣的癮。
暫時仍未被列作「失常」
從專業角度而言,網癮暫時仍未算是一種「失常」(Disorder),更談不上是病。以精神失常的診斷標準DSM-IV來說,並沒有所謂的網癮。現在普遍採用判斷「網癮」的準則,只是借用DSM-IV中病態賭徒的概念。據網上百科全書Wikipedia,始創「網癮」的精神科醫生和心理學家正積極游說將網癮列入DSM-IV中,好待將來接受網癮治療的人納入受保範圍,專家們的診金收入將「滾滾而來」;將網癮打造為「失常」或「病」,為醫療界、社工界等帶來龐大的商機。當中的利益衝突,等於香港一些精神科醫生大叫要將情緒病納入受保範圍一樣,路人皆見。
筆者暫對網癮是一種「病」有所保留。打個比喻:香港人往往一天工作十二小時,但在資本主義社會美其名為「積極工作」、「醉心事業」,最多只被笑為「工作狂」,但少有人稱之為「工作癮」或者「工作失常」,更沒有人會叫「醉心事業」的人去看醫生。
須加研究不應憑空定案
歸結下原因有4點:一)醫療界普遍以脫離社會發展的角度來審視網癮;二)上網是否一種癮,觀乎上網者究竟做甚麼,及所持的態度,如果上網者埋首於電郵、ICQ或Blog等與外界溝通,等於寫信或打電話一樣,乃正常社交生活;三)上網之所為癮,可能是與其他精神失常同時出現引致,如抑鬱或焦慮,網癮未必是一種獨立的「失常」;四)絕大部份情緒失常乃西方概念,在華人社會未必能照單全收。
時代不同,互聯網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佔據我們更多時間,令我們更專注,出現些心理反應,實屬正常,難貿然稱之為「病」;就算是病,專業人士亦不應憑空將標準訂得太緊。
「網癮」這東西,值得多加關注,但我們更需要本地研究支持和確認。否則,它只會淪為既得利益者製造出來的「知識霸權」,無助資訊社會的發展。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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