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務處處長李明逵表示,行政長官曾蔭權頒發有關進行秘密監察的行政命令,執法人員須依照程序向其部門不低於高級警司職級的人員申請,他認為可使執法部門有更清晰的指引,工作更有效率。他承認有部份情況下執法機關要先執行監察才可通報,但他強調大部份情況下都要預先申請。
指執法時更清晰
李明逵昨出席警察訓練學校畢業禮後表示,曾蔭權所頒的這道行政命令可讓執法部門工作時能有既定程序,使執法時更清晰及更有效率。他並稱,根據新安排,只有負責刑偵部門的高級警司才有權審批有關申請,他指,政府是根據社會上的意見而決定使用行政命令手法,他暫時看不到對執法有任何影響,但當局執行後若察覺有負面影響,必定會立即進行檢討。
但他承認,有個別情況下執法機關須先執行後申報,但他強調,有關人員必須會在事後補交申請,並重申,警方大部份案件都會按照指引及程序事先申報。至於有警務人員擔心將來連拍照亦需根據該程序申報,李明逵說:「警方唔會連雞毛蒜皮嘅嘢都要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