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是用來喝的;賣茶,總算是正當生意,漁利,是應該的;但賣弄,沽名,扮鬼扮馬,算甚麼茶?
「搞甚麼唐朝的泡法、宋朝的泡法,你這個泡法,實質上不一定是真。強調水要幾沸,用茶粉或茶葉,這些東西人家可以從書本或光碟上看得到……」林先生有氣,繼續拿「茶洋葱」做惡例。「泡法」,只是「技」,是「茶技」;技,講姿勢,不講內涵;可惜,大家都愛看姿勢,看完奔走相告;「技師」自視為「大師」,是妄;你視「技師」為「大師」,是孤陋。
四九年後,林志宏先生開始收藏紫砂壺,藏品逾千。我敬林先生,就是敬他的「真」,他的「自然」;他的真和自然,是一面鏡子,鏡子裏,都是小眉小眼的妖怪,連茶這種清雅的飲料,都浮着妖怪!
九四年,盧廉若公園辦「紫砂壺藝展」,澳門,第一次由澳門人自己辦紫砂壺收藏展,當時,林先生向巿政廳提出的一個要求,就是:不能用「林志宏收藏品」的名義作展覽名稱。「澳門茶藝之父」,林先生當之無愧,自己卻不居功。地小,人,難免好「作大」,分明是「氹仔」,可以吹成「中華」;賣茶水的,吹成「中華茶道」,添個「會」字,就可以做個「會長」過把癮。懷念林先生,因為在澳門,不容易遇到這麼一個正常人。
零三年,蔡傳興領我去見林先生,約好了在他的「聚紫軒」喝茶。八十二歲的人,矍鑠健朗,氣度高華,沒想到零四年,忽然病故。那天,林先生為我們泡的,是單欉;以後,我就最愛喝這種茶,每回喝,都想到林先生。林先生認為該有一座「茶藝博物館」,「無論將來規模怎麼樣,總是有比沒有好。」林先生說,「外地人都熱心表示支持,而『茶洋葱』卻不是那麼想,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的。」(我把真姓名換上「茶洋葱」,是留有餘地。)林先生走了,設在盧九公園的茶藝博物館才蓋好,大概還在展他「聚紫軒」的茶壺。我每天經過,從沒進去;林先生的葬禮,我沒去,連花圈也沒送;我只是常常想到他,想到做人應該像林先生那樣,有些骨頭。 (《林先生》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