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談財策:危疾保障理財不可缺

萬談財策:危疾保障理財不可缺

有云:「小病是福。」因為患者可以趁機放假,休息一下。但萬一所罹患的是嚴重疾病,則不可同日而語。根據香港癌病資料中心統計,每4個男性或5個女性之中,便有1個會患上十大危疾之首的「癌症」,患病率不能低估。危疾帶來的,不單止是身體上的痛苦,患者還有可能會因此失去工作能力。政府的醫療政策不斷傾向鼓吹「用者自付」,一些費用高昂的藥物,將來很可能要由病人自行購買。若患上長期病患的話,巨額的醫療費用將會為病患帶來沉重經濟壓力,令日子雪上加霜。

為了保障自己及家人,我們大都樂於購買危疾保障產品,市面上近來亦推出了很多不同類型的相關保障產品,有些更加入了保費回贈及「賠完再保」等新元素條款。
現時大部份保險公司都有提供危疾保障計劃,若證實投保人不幸患上保單上訂明的危疾,保險公司便會作出賠償;但即使投保人於受保期間沒有申請過任何賠償,保單期滿後亦不能取回已繳付的保費。
因應市場的需求,一些加入保費回贈條款的危疾保障產品近期應運而生。這類產品通常只要保單生效滿1個指定年期或以上,於保單退保或保單期滿時,投保人便可獲回贈一個百分比的已繳保費;又或者當保障期滿時,投保人可把計劃轉換至終身人壽保單。這種計劃的好處是,投保人在獲得保障的同時,所繳保費亦不會白白付諸東流。
另一方面,根據市面上一般的危疾保障,當受保人患上危疾時,所得到的賠償,有部份或全部是從其基本壽險計劃中直接扣除。換言之,受保人一旦曾患病索償,其身故賠償便會大幅減少。

曾患危疾難購壽險

現今醫療科技日益先進,即使患上癌症或其他危疾,仍有一半機會可以控制病情,甚至完全根治。但在一般情況下,所有曾罹患危疾的人,即使病癒,以後亦難以再購買人壽保險。不少復康者在重投正常生活之際,卻發現大多數的保險公司於作出危疾賠償過後便拒絕續保,又或大幅增加保費,令康復者在最需要額外保障及經濟支援的時候,卻失去最基本的人壽保障。
一些保險公司便針對現時市面上有關產品的不足之處,設計了一種危疾保障計劃,讓受保人在獲得危疾賠償後,仍可以重新購買人壽保險。這種危疾保障計劃最大的優點是,假若受保人不幸罹患危疾,計劃即一筆過支付賠償,讓受保人有充裕的現金應付醫療費用、家庭開支及各項債務,專心為生命奮鬥。而更重要的是,投保人在獲得全數危疾賠償的一段時間(如1年後),即可無條件以標準保費重新購買原有危疾保額的壽險,完全不需驗身或提供其他證明。故此,病患者在重新購買壽險後若不幸離世,家人的生活便得以保障。
隨着愈來愈多市民認識到危疾保障的重要性,市場將提供更多不同類型的危疾保障產品,但投保人應先了解各種產品的特性,並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合適的計劃。
MLC萬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