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指案情雖嚴重但不致判死<br>程或被判十年或以上刑期

學者指案情雖嚴重但不致判死
程或被判十年或以上刑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參加間諜組織或接受間諜組織任務,可被控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特別嚴重、惡劣者可被判處死刑並沒收財產。學者認為從昨日披露案情估計,程翔罪行雖然相當嚴重,雖不致判死,但有機會被判十年或以上刑期。

最終或被遞解出境

按《刑法》第一百一十條及第一百一十一條,從事間諜行為為境外機構非法提供秘密者,會視罪行嚴重性判刑,最高可被判無期徒刑,輕微者可判入獄三年,若對國家及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則可被判死刑,而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可被沒收財產。

容許沒收間諜財產

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認為,昨公布的資料顯示程翔案件相當嚴重,但不算特別嚴重,故相信程不會被判死刑,但有機會被判十年或以上刑期,未必需要完全在內地服刑,「可能在中國坐幾年監,然後遞解返香港,如果刑期較短,可能會立即遞解出境。」
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梁美芬稱,雖然中國刑法容許沒收間諜財產,但若犯人是香港人,其財產在香港或外國,便須經當地法律程序才能沒收,相信北京不會費時失事追討。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