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有新公共屋邨落成入伙,便有商人利用房屋條例漏洞,在新落成屋邨商場租賃舖位,但經營非租約所規定行業,但房署無力取締,竟用本末倒置方法,在商場張貼告示,警告顧客若光顧違規租戶,購物後自負後果。
葵涌新落成入伙重建公屋梨木樹邨,商場共有五家店舖違反租約規定,經營非指定行業。新入伙居民向本報投訴稱,屋邨商場設有不少電器店,居民初時不以為意,早前卻發現商場內告示板貼滿通告,指商場內有五家店舖,不依租約規定經營,但這些被房署點名指控的店舖,仍繼續營業。
「將責任推喺顧客身上」
「房署究竟點做嘢,明知啲舖頭違規,都唔採取行動,啲通告重好似警告顧客咁,話如果喺呢啲舖頭買嘢,一切後果自負,房署任由啲舖頭違規經營,但就將責任推卸喺顧客身上,我真係好唔滿意。」
本報記者日前到梨木樹邨商場了解情況,見商場內告示板貼滿通告,點名指商場內五家店舖違約經營(見表),其中四家均是違例經營的電器店;通告又提醒顧客在該些店舖購物,「一切後果須自行承擔」。
房屋署發言人稱,現時梨木樹邨商場內有五間商舖,違反租約規定的經營行業。
房署是在這五間商舖開業後,確定他們並非經營指定行業,已向他們發出口頭及書面警告,並於六月三十日按照房屋條例,向他們發出終止租約及遷出通知書。
但這些商舖亦按照房屋條例,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現正在排期聆訊階段,在未有裁決前,這些商舖仍可繼續經營。
發言人強調,終止租約必須按照房屋條例的規定和程序進行,房署會搜集證據和諮詢法律意見,研究可否向這些違反租約商舖,採取其他法律行動。
籲居民提高警覺免損失
發言人解釋,在商場內張貼通告目的,是讓居民知道房署已向違約經營商舖啟動終止租約行動,居民購物時可提高警覺,以免招致損失;除張貼通知外,房署亦已透過一戶一信方式,通知梨木樹邨居民有關情況。(○八○一○二七)
處理程序漏洞被利用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稱,公屋商場租戶違規經營非指定行業情況,經常在新屋邨入伙時發生,尤其是電器、裝修、家具等行業,惟因房署處理緩慢,單是調查採證以決定是否取消租約,最少需時三個月,若違規租戶提出上訴,等候排期聆訊又需三個月,即店舖最少可營業半年,一些「有心人」藉此漏洞,違規經營牟利。
王坤認為,房署實應加快調查及排期程序,令這些違規租戶不能有機可乘,房署亦可派員在違規租戶外派發有關單張,讓居民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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