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租涉襲擊案 武術宗師與子脫罪<br>租客捱得打教頭收為徒

追租涉襲擊案 武術宗師與子脫罪
租客捱得打教頭收為徒

【本報訊】武術宗師兼中醫師洪錦培,與其次子涉襲擊欠租租客,昨被控一項傷人罪受審,裁判官裁決時認為,兩名被告非常可疑,但事主口供前後不一致,裁定兩被告罪名不成立獲釋。事主庭上供稱,被毆後洪錦培指他「幾捱得打」而收他為徒;辯方則指,被告上門收租看到事主背部長滿細瘡,才帶他回醫館治療,是事主向洪主動要求收為徒弟。 記者:陳美琪

兩名被告是洪樂文(二十五歲)及其父親洪錦培(五十六歲),被控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旺角砵蘭街萬新大廈一單位嚴重傷害陳世昌身體,兩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事主供稱,三月三十一日下午,洪錦培打電話向他追討下月租金,雙方發生口角,其後洪錦培、洪樂文父子及兩名在逃人士上門追租,與他粗言對罵後,四人毆打他,令其臉部、身體及手腳瘀傷,鼻骨爆裂。

辯方稱替事主治毒瘡

其後,洪錦培吩咐其中一名在逃人士替他清洗染血的衫褲,洪又指他「幾捱得打」,提出免學費收他為徒,事主欣然答應,並封了五十元利是予洪,由洪帶他回醫館治傷。事主的朋友趕到醫館,出示寫着到期交租日為四月三十日的租單收據,洪錦培懷疑是女地產經紀弄錯,對事主說下月一半的租金由經紀代付。
事主當晚報警及往醫院驗傷,證實鼻子紅腫、左前臂和頭部受傷。
辯方指出,洪錦培當時看到事主背部長滿細瘡,指其身體毒性入骨,才帶他回醫館治療,其後事主對醫館內的木人樁感興趣,並主動要求洪收他為徒。
辯方更指,事主供稱被毆後衫褲染血,但其後又承認當時沒穿上衣,證供矛盾,醫療報告亦與事主所稱鼻骨爆裂不相符,其手部紅腫是因試玩木人樁所致,事主明知到期仍沒交租。
裁判官謝沈智慧判案時指,兩名被告非常可疑,但事主的書面供詞與庭上口供不一致,在庭上解釋當兩名被告上門時他沒有穿上衣,又指衫褲染血迹,砌詞狡辯,認為事主不誠實,不情願地裁定兩名被告罪名不成立,但不代表法庭相信兩被告沒有毆打事主。事主庭外認為判決不公平,但亦沒辦法,「唔通係我打到自己咁嘅咩」。
案件編號:KCCC2157/05

事主陳世昌認為裁決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