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下班冇交槍警署尋回<br>失槍案警官涉包庇

警下班冇交槍警署尋回
失槍案警官涉包庇

【本報訊】牛頭角警署較早前發生一宗警槍「失蹤」案,一名軍裝警員在下班後未即時交還佩槍及十二發子彈。警方發現後隨即展開「尋槍」行動,結果個多小時後,在該名警員的儲物櫃內尋回警槍及子彈。由於事件中的主角最後僅被口頭警告了事,故引來該警署部份警務人員不滿,認為有高層警官包庇下屬之嫌,矛頭並直指該分區警署的女指揮官張靜警司。

日前,一封署名「一群駐守牛頭角警務人員」的投訴信,分別寄給廉政專員及警務處長。信件的內容除了大爆「失槍」事件的「內幕」外,更藉今次事件,指有部份高級警官包庇下屬及濫用職權。
信件的內容指,今年六月二日,一名警員在下班後,沒有將佩槍及子彈交還;投訴人指該警員「攜同該批裝備陪同妻子往旺角,指嚇情敵……」。

僅被口頭警告

事發後,牛頭角分區警署女指揮官張靜警司,指示「涉案」警員的上司張偉基高級督察調查事件。結果,該案變成「自己人查自己人」,有人為避免高層知道這筆胡塗帳,草草結案,事件中的警員僅被口頭警告。
同時,該封投訴信並列舉警署高層人員佔用辦公室、有蓋車位等事例,指有人濫用職權,私相授受。
警方發言人昨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證實於六月二日下午,一名在報案室當值的軍裝警員,下班後未將佩槍等裝備交還。

藏於儲物櫃中

警方稍後在該警員的儲物櫃內尋回佩槍及子彈。事後,警方已對該警員作出紀律處分。發言人強調,警方經過調查後證實,事件中的警槍一直沒有離開過警署。
另根據警方消息稱,事件中的警員當日下午三時四十五分下班,但槍房稍後發現沒有他交還佩槍及裝備的紀錄,並且無法即時聯絡到他。直至下午五時許,在他的儲物櫃內尋回警槍及子彈。

被投訴包庇下屬的女指揮官張靜警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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