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癱瘓美容師被金蘭姊妹騙身家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事主表示,她住院期間只有被告出錢出力幫助她,贏得她的信任,被告自稱會計師,精於投資股票,叫她放心將錢交她管理,為了報答對方照顧,她才與被告聯名購入兩個單位。
事主昨指,她住院期間屢遭護士及朋友白眼,感覺無助,當時「個個人都講錢,只有被告樣樣都肯出錢」,她相信被告不會出賣她,她因喪失工作能力,只想將賠償用來養老,被告當時自稱在會計師樓任會計師,精於投資股票,建議她買兩個物業單位,分別用來自住和放租,她是孤女沒有親人,為報答被告,才決定將其中一個單位業權送給對方。
故意逃避提問
事主續稱,被告曾帶她到律師樓簽署一般授權書,據被告向她解釋,被告有權替她提款、買日常用品及進行樓宇買賣,她因不懂英文,只按被告意思簽署文件,其後她曾要求被告出示單據供她查看,但被告每次也故意逃避提問,她只授權對方購入兩個物業。三十八歲被告鄺鳳珠,否認於九六年二月至○三年三月間,盜取四十七歲女事主曹詠娛合共九百八十多萬元。
案件編號:DCCC2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