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是政治法律委員會的簡稱,是中共一黨專政、以黨指揮司法機構的特有產物,從中央到地方的各個省、市、區、縣,甚至某些鄉鎮,均設有政法委,負責指揮和協調公安、檢察院和法院的工作。 內地的檢察院、法院在理論上是獨立的機構,但實際上與公安一樣,要聽命於政法委。各級的政法委負責人,就是當地公安局長、檢察長、法院院長的上司。 正由於各級政法委均具有相當大的權力,同時在缺乏有效監督之下,部份腐敗的政法委書記、副書記們便特別橫行無忌、囂張跋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