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私營安老院經常發生虐待老人事件,日前土瓜灣曉光護老中心又發生涉嫌虐打老人案,社會福利署決定未來一個月推出新修改的安老院實務守則,規定老人院在使用綑綁或餵服鎮靜劑藥物的方法前,須先符合四個條件,包括獲家人同意;醫生批准;用過其他方法也無效,以及老人家的行為會影響自己或他人。若安老院違反守則,會被除牌封院。 記者:呂焯均
本港現時約有四萬二千個私營安老院宿位,但只有二萬多人入住,質素參差。一名政府官員透露,有曾在私營安老院工作的人士對他說,其前僱主竟然把餸頭餸尾,又或員工在家吃剩的冷飯菜汁帶回安老院,加水煮給無牙的老人家吃。
綑綁老人須符四條件
社署在過去三年,平均每年接獲二百四十宗關於安老院的投訴,主要涉及員工人手、照顧服務、保健、管理、衛生設施等。該署由九七年至今成功檢控三十八宗安老院違規個案,主要涉及無牌經營、員工數目不足及提供虛假資料等,其中有一間院舍因違反多項條例規定而被罰七萬元,去年更有一間院舍因消防及衞生不符合標準而不獲續牌。
據知社署最近完成檢討安老院實務守則,防止發生虐老事件。新守則列明在院內包括在床上或椅上綑綁老人,或餵服藥物,都必須先符合四項條件:獲家人同意;醫生批准;用了其他方法也無效;老人家的行為會影響自己或他人安全。
實務守則又加強住院老人的醫療照顧,規定安老院必須備有聯繫醫生,每一至兩星期到安老院為住院老人診治。院方必須派出專責人員,接受衞生署預防感染控制的培訓,從而教導院內員工。一旦發生傳染病,該名專責人員需與衞生署保持聯絡。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主席鄭清發指出,社署對院舍使用約束物的新規定,最惹爭論是已使用其他方法仍無效這點,因需專業醫護人員評估,安老院是否已使用足夠的其他方法,但不是每間院舍都有專業醫護人員。
社署回應查詢時稱,據現行條例,社署不可以公開被投訴安老院舍資料,現階段該署沒計劃修例,但若公眾認為需要,政府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