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擺賣水族物品聞名的旺角界限街「天光墟」,揭發有人違法出售受保護的瀕危物種。漁護署昨派出三名便裝職員「放蛇」,向一名賣龜老婦洽購「特別品種」的龜類,當場發現她藏有十一隻須領牌出售的星龜及豹龜,漁護署其後將龜隻充公帶走檢驗。 記者:李旭基、盧志光
現場為旺角界限街與大坑東道交界近雀鳥公園對開,每天清晨五時半至八時,均有大批小販在場售賣水族物品,包括觀賞魚、龜類、植物及相關用品等,由於價錢平及種類多,故吸引不少養魚人士到場,成為旺角區特色景點之一,經常成為電影場景及旅遊推介項目。由於場地只在晨光初現時段開放,故有「天光墟」之稱。
未能出示牌照
漁護署發言人稱,近日接獲線報指有小販在上址出售屬受保護的瀕危物種,署方知會警方在附近戒備後,派出三名便裝職員到場「放蛇」,假扮顧客向一名賣龜老婦(六十餘歲)要求購買「特別品種」的龜類。
老婦把一袋藏起來的龜取出,讓漁護署職員仔細觀賞。袋內十一隻龜,每隻約四至五吋長,其中一種龜殼上有橙黃色星形圖案,相信是星龜;另一種外殼上呈深黃色及黑色斑紋恍如豹紋,疑是豹龜。
雙方議價後以每隻龜六百五十元成交,漁護署職員見時機成熟,即場表露身份及向老婦發出口頭警告,指該兩類龜屬受保護的瀕危物種,須領有牌照才能管有或發售,但老婦未能出示牌照。
職員將老婦個人資料抄下後,再將五隻星龜及六隻豹龜撿走檢驗,其間老婦情緒激動大吵大鬧,但未有作出強烈反抗。職員並無向老婦發出傳票,僅表示保留檢控權利。老婦事後繼續在場擺賣其他品種的龜,仍然氣憤難平,但對事件不予置評。
星龜及豹龜屬二級瀕危物種,受到國際瀕危物種公約保護,任何人出口、入口或管有此類龜種,均須向漁護署申領牌照,違法者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元及入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