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報失身份證騙救急金

男子報失身份證騙救急金

【本報訊】「公益金及時雨基金」本為經濟有困難人士而設的緊急基金,卻遭不法之徒利用。一名物流公司送貨員向警署報失身份證,然後手持登記為他人名字的行街紙申請該基金,獲發八百元,他六日後再以相同手法行騙時被捕。

有多次不誠實案底

根據香港公益金網頁,申請人必須未獲其他基金或政府資助,成功申請者最高可獲發援助金七千元,他們或其直系親屬在六個月內不得再次申請。
本案四十一歲報稱無業的被告黎建聲,有六次案底,其中四次涉及不誠實。他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誤導警員、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及企圖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等四項控罪。被告現任職送貨員。裁判官須索閱感化報告,將案押後至本月十六日判刑,被告准以現金一百元保釋候判。
案情透露,被告自稱為陳方,今年一月二十一日向警署報稱遺失身份證後,隨即獲警方補發行街紙,他翌日向明愛中心一名職員表示,他遺失身份證及回鄉證,需返內地探病重母親,卻苦無車費,職員影印行街紙後,讓被告填寫申請表,被告終獲八百元援助金。其後職員發現行街紙名字並非被告姓名。案情續稱,被告在同月二十六日自稱為黎祥(譯音),到北大嶼山警署報失身份證,被告兩日後手持行街紙到明愛中心,中心職員懷疑是同一人申領,報警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ESCC9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