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美容師的孤女十五年前不幸遇上嚴重車禍,導致四肢癱瘓,須靠輪椅代步,她以為天無絕人之路,得到情同姊妹的舊同事全職照顧,同住生活七年,豈料前年某天,好姊妹突然將她遺棄醫院,她才驚覺車禍獲償存於聯名戶口的一千五百萬元,已遭悉數提走。涉案好姊妹否認十五項盜竊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記者:陳曉薇
現年三十八歲被告鄺鳳珠,被控於九六年二月至○三年三月間,盜取四十七歲女事主曹詠娛合共九百八十多萬元。
女事主昨在庭上作供時不時落淚,又望向坐在犯人欄內的被告。她作供表示,她與被告於八五年同在灣仔一間美容院任美容師,因而成為朋友,兩人一直保持聯絡,至九○年十一月,她不幸遇上嚴重交通意外,導致四肢癱瘓,須以輪椅代步,由於她是孤兒並無親人,她在車禍後至九六年間,一直住在療養院,被告平均每月探望她兩次,並尋求法援署協助,助她向肇事司機和車主索償,及申請傷殘津貼和綜援以維持生活。
提款圖章被告保管
女事主憶述,她當時因身體未能完全康復,手指活動能力欠佳,故在九五年與被告開設一個聯名戶口,把圖章交由被告保管,代她提取現金,以支付生活所需,翌年一月,她跟肇事車主及司機達成和解協議,獲得一千五百三十六萬元賠償,一個月後,法援署替她將款項存入聯名戶口,而被告早在她留醫期間,已向她提議購入一個海怡半島單位及聘請一名菲律賓籍傭工。
控方開案時指,被告曾向事主表示,她有自己工作,不需要事主金錢,還向事主擔保,不會「呃佢」,她在事主知情下,聯名購入兩個海怡半島單位,一個用作兩人的居所,另一個用來放租,其後被告帶同事主,曾先後搬入海怡半島多個租住單位,最後被告將她帶往其母親的西環寓所居住。
獲償兩月提走千萬
控方續指,○三年三月十七日,被告將事主帶往瑪麗醫院覆診後,便將她遺棄在醫院,不知所終,其後事主交由社署職員照顧,事主經調查才赫然發現,她獲賠償的一千五百萬元,已化為烏有;據資料顯示,事主於九六年二月透過聯名戶口,取得首筆合共一千萬元的賠償金,該筆存款不到兩個月,便遭被告提走九百多萬元,而兩個物業單位亦遭被告賣掉,就連事主每月所收的二千多元傷殘津貼,亦遭被告一併取走。
被告狂炒樓終破產
據了解,被告於案發時曾以個人名義,購入十二至十三個物業,其中大部份為海怡半島單位,其後因為「炒樓」輸錢,於○○年申請破產。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2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