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容興是香港足球運動興盛時期的代表人物,六、七十年代的他叱咤風雲,有「救十二碼王」之稱,與仇志強齊名。
身軀高逾六呎的何容興,十五歲時在球場被看中獲球會垂青,初期串演前鋒、中場和清道夫的角色,後因身高關係,改任守龍門。十八歲那年加入星島,成為本港第一批職業足球員,此後他效力的甲組球隊有東方、精工、光華、南華會等。
曾經歷兩次斷手
在足球生涯中,何容興發生過兩次斷手經歷,在七十年代初,他為撲救足球名將張子岱的一記十二碼球,因接不正而導致右手手腕折斷,醫生把他的手腕處鋸去一塊骨,他休養兩年康復後再加入球隊。但至八五年,何容興對警察球隊那役,被外籍球員近距離起腳踢斷右手前臂,休養一輪後,由於感到無復當年勇,遂宣布退出。
之後他擔任過一些球隊的領隊兼教練,由於他是西貢原居民,收山後在西貢經營地產公司,業務涉及土地發展、建屋、樓宇買賣和租賃等;也曾和別人合作經營酒家和酒廊。
九四年,何容興在大坑東球場上的一場丙組球賽,因毆打球證被帶返警署,後來被香港足球總會判罰終身停賽。近年他處於半退休狀態,偶爾協助兩名兒子打理地產生意。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