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香港居民聲稱其內地姪兒月前在廣東陸豐鄉間駕電單車時,遭人以拖拉車撞倒謀殺,昨在港申訴內地執法機構稱是交通意外乃歪曲事實。事件中,與死者同乘電單車的兩名村民亦一死一重傷,死者家人已去信中央要求徹查。 記者:梁偉權
死者卓義贈(二十三歲),陸豐市橋涌鎮蠔潭村人,其在港叔父卓學船表示,今年四月二日凌晨二時許,其姪兒駕駛電單車載同兩名同村友人往消夜後回村,其間與兩人發生爭執毆鬥,其後電單車與一輛拖拉車相撞,電單車上三人兩死一重傷,肇事拖拉車則不顧而去。
公安指事主無牌駕駛
至七月十一日,陸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調查後發表事故認定書,指事發時卓義贈酒後無牌駕駛電單車,載同兩名同鄉撞向拖拉車車尾,造成電單車上兩死一傷,拖拉車事後逃離現場。認定書指卓義贈酒後無牌駕駛造成事故,應負上主要責任,而拖拉車肇事不顧而去則要負上次要責任。
認定書並謂當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若須要公安機關調解則須在十日內提出調解申請;若對認定書有異議,當事人應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有村民聽到呼叫救命
死者的港人叔父卓學船昨日表示絕不接受認定書的結論,他提出六項疑點,包括一是死者即日被草率下葬,沒有進行驗屍如何證明他是酒後駕駛;二是兩車碰撞輕微,不可能導致兩人當場死亡;三是兩名死者被發現時位置整齊,似被殺後遭移屍布置;四是有村民聽到呼叫救命;五是死者下腹被電單車倒後鏡的鐵通插着;六是對方事後失蹤至今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