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問「積」答
根據積金局資料顯示,截至○五年六月,強積金總資產淨值已達1,311億元。積少與身邊朋友談及選擇強積金基金時,都會相當關心基金的收費。有人問可否將強積金收費與一般零售基金收費相比,積少認為這樣比較並不恰當,因為兩者須遵守的法例規定並不相同。
問:強積金基金與一般零售基金須遵守的法例規定與其收費有甚麼關係?
答:強積金關乎打工仔及自僱人士的退休保障,強積金制度須確保計劃成員的利益及累算權益獲得充份保障。因此,法例上特別設立了嚴謹機制,規定強積金受託人必須遵守,例如受託人在每次收到供款時,必須小心查核是否準確,並根據成交指示進行該筆供款的投資等。這些程序會涉及一些必要行政工作及開支。相對而言,一般零售基金因為沒有類似行政工作,故收費會跟強積金基金不同。
問:有沒有辦法降低強積金基金的行政費用?
答:強積金制度建基於自由巿場機制,目前本港的強積金市場共有十九個核准受託人,收費結構及水平會透過巿場競爭作出調節。積金局非常了解計劃成員對基金收費的關注,早於○二年已修例簡化強積金計劃的行政事宜,並會繼續採取措施不斷簡化強積金計劃的行政工作,以減低行政費用。
問:我知道積金局去年推出了《強積金投資基金披露守則》,其目的是甚麼?
答:為讓公眾對強積金計劃收費有更多了解,積金局去年推出《強積金投資基金披露守則》,改善資料(包括收費資料)的發放,增加透明度,讓計劃成員在具備充足及簡單易明資料的情況下作出適當投資決定。
市場競爭亦會因為透明度提升而漸漸增加,使收費更具彈性。
本欄是積金局與《蘋果日報》合辦,目的在於向打工仔提供有關強積金運作情況,提供資料,每隔周日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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