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司董事藉以增肥丸聞名的「唐拾義」藥廠清盤之際,成立一間名稱與唐拾義僅一字之差的藥業公司,並向律師訛稱擁有舊公司的六個商標,該名有售賣冒牌「必理痛」前科的公司董事,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被加監十三個月。
有賣冒牌必理痛前科
三十九歲被告王振豐,因售賣冒牌必理痛及白花油,今年三月被判入獄十六個月。辯方昨指,化驗後證實冒牌唐拾義藥丸對市民健康沒有損害,惟法官認為市民購買成藥必須獲得保障,故判被告即時監禁。
被告承認於○二年十月至○三年十一月間,虛假聲稱是六個「唐拾義藥廠有限公司」商標的合法持有人,誘使女律師將真正持有人的公司地址,更改為被告所經營的公司地址。被告四十歲妻子麥佩琼,原被控欺詐及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兩項控罪,昨獲控方撤銷起訴。
騙律師持有六舊商標
案情透露,唐拾義藥廠有限公司於一九六五年成立,該藥廠共有六項商標,控方證人唐拾義後人唐柒洲,九九年委託清盤人申請清盤唐拾義藥廠有限公司。被告與妻子○一年開設一間名為唐拾義藥業有限公司,與原有公司僅一字之差,惟兩間公司毫無關係,被告卻聲稱擁有舊公司六個商標。
被告○二年十月向負責處理商標事宜的律師行,向姓楊女律師訛稱擁有舊公司商標,律師行遂草擬一份轉讓書,指被告及妻子是商標的轉讓人及代理人,被告其後在前年三月誘使楊將真正持有人的公司地址,更改為被告所經營的公司地址,並由唐柒洲揭發事件報警。
案件編號:DCCC4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