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錢陷阱 騙740萬判重囚<br>12瞞徒呃30師奶

快錢陷阱 騙740萬判重囚
12瞞徒呃30師奶

【本報訊】婦女為了生計,應徵月薪五千元的初級文員工作,卻誤墮求職陷阱,參與虛構的投資生意。三十名受害中年婦女,共被騙去七百四十萬元,部份被騙畢生積蓄,更有受害人被騙一百二十萬元巨款,要賣樓還債。十二名詐騙集團成員,昨在區域法院被重囚兩年八個月至六年不等,暫委法官認為此案比一般騙案無良,直斥被告利用主婦的同情心,設下傷天害理的騙局,必須重囚。 記者:黃詠鍶

暫委法官林鉅溥昨在判刑時指本案「為一個有組織、精心策劃、傷天害理的無良騙局」,他引上訴庭指引,指此類騙案的被告利用殘忍無良的計劃騙取金錢,應預計會被判重刑,而本案更出現多個「異常無良的惡性因素」,故更需加重刑罰。
法官表示,本案部份被告以受害人上司身份來游說她們參與投資,在心理壓力下,令她們傾向聽從。加上被告威脅受害人如果不繼續投資,之前所付出的款額亦會化為烏有,令受害人不單得不到五千元的薪金,最後更遭被告榨取所有金錢。

主腦囚六年但已潛逃

法官指部份受害人在庭上供稱,除了財政崩潰外,精神也受到極大困擾,或欠下巨債,她們的說法並無半點誇大,故認為本案比欺騙他人多餘積蓄的情況要壞得多。
法官最後根據眾被告在案中擔當的角色判刑,當中以最接近幕後主腦的羅啟民判刑最重,被判監禁六年,然而羅在開審前已潛逃,現正遭警方通緝。法官表揚警方在本案表現出色,但對於警方認人手續的安排亦加以批評。法官指出,由於其中一名疑犯在認人手續時未有如常戴上眼鏡,而且「戲子」均戴上浴帽,故令受害人無法認出。法官叮囑警方在認人手續中對被告公平的同時,亦應對證人公道。
十二名被告依次為陳肇輝、廖智昇、吳維坪、曾昭旺、葉德明、蕭志鑌、蕭鑫民、陳碧強、薛國基、何玉明、丁智強及羅啟民,當中大部份為年僅二十多歲的青年。各人被控以串謀詐騙、洗黑錢及盜竊三項罪名。
根據案情,騙徒於○三年八月至去年六月間,登廣告招聘初級文員。三十名年齡三十三至五十六歲的婦女往應徵,並成功獲得月薪約五千元,如清潔女工或初級文員等職位。受害人指在辦公室內並沒有太多工作做,但「同事」卻不時與她們攀談,以了解她們的背景及財政狀況。

招聘入局後游說投資

其後兩名扮作同事的騙徒假裝在受害人面前接到訂貨電話,指有海外客戶訂購手表及耳環,並游說受害人夾份買入大批價值二百至八百元,但實際僅值十多元的手表及耳環。受害人最初被要求交出數千至數萬元投資,騙徒要求受害人馬上提款,並與受害人一同前往提貨,並火速表示已出售貨物,給予受害人小量利潤以取得其信任。
騙徒其後以相同手法要求受害人投資,但金額則大幅增加至數十萬元,由於騙徒會以受害人上司身份游說,令受害人服從。騙徒亦會向受害人訛稱客戶希望增加訂貨,如她們不繼續投資,之前所交出的金錢就會付諸流水。最後騙徒指投資失敗,並以各種原因將受害人解僱。
警方去年共接獲一百七十九宗求職騙案涉款九百多萬元,而自去年底至今年首季,亦接獲多宗求職騙案,相信是騙徒近來新興的行騙手法。
案件編號:DCCC1208/04

被告薛國基昨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