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西北大學女子曲棍球隊贏得全國冠軍,喜獲布殊接見。球員當中,有數人穿着人字拖鞋見總統。《明報》的標題如下:「踢拖熱潮踩入白宮」。《太陽報》的標題是:「反斗女球員踢拖見布殊」。
何謂「踢拖」?只有本地人才明白。「踢」其實是「撻」一音之轉,正確的寫法是「趿」,亦作「靸」,就是將鞋後幫踩在腳後跟下。你懶得把鞋穿好,踩着鞋後幫走路,這叫「趿着鞋」,或「趿拉着鞋」。「踢拖」,就是「趿着」或「趿拉着」拖鞋。還有個象聲詞「踢躂」,形容步履響聲,但用於上述標題可不如「趿拉」那麼傳神了。
又前不久,《明報》有這標題:「鞋揪影響發音進食」。何謂「鞋揪」?本地人一般說「鞋抽」(「揪」粵音不讀「秋」,應讀「周」),國語叫「鞋拔子」。本地俗話另借「鞋抽」來比喻下巴長而翹的人,國語管這種形相的人叫「抄下巴」。朱元璋正是典型的抄下巴。張愛玲的《秧歌》有這個描寫:「她個子生得矮,臉型很短,抄下巴……」。
報紙若用標準的白話文,香港人可看不懂;用方言,只有一方人看得明白。方言出了鯉魚門,倒變成埃及文了。這真是兩難,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