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有多條法例禁止亂倫和孌童行為,如任何人亂倫一經定罪,可判處十四年監禁;與十三至十六歲女童亂倫,最高判監二十年;與十三歲以下女童性交,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可判監十年。 本港每年約有二百名性罪犯被判入獄,其中約三分一涉及性侵犯兒童。一名孌童色魔在過去三年內,四度性侵犯四名五至九歲兒童,他在承認兩項雞姦罪、一項非禮和一項意圖作出肛交而襲擊罪後,本年五月被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