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叔理財:內地企業須了解本地法規

陸叔理財:內地企業須了解本地法規

兗州煤(1171)業績「走光」?沒錯,事緣集團的管理層於周末參加1個在北京舉行的煤炭行業形勢分析會議,當時應大會要求,提交該公司上半年基本經營資料作為會議參考資料,但參加會議的還包括了基金、證券行、研究機構人員及傳媒,因而令本應在8月22日才公布的業績,提早了近1個月公諸於世。
雖然兗州煤H股的股價沒有因此而出現波動,集團亦迅速在翌日公布未經審核的中期業績,但如果這些事件在日後再度發生,影響的層面更廣,可能會對投資者帶來損失。
事實上,隨着內地與香港的交流愈來愈頻密,來港上市的內地企業亦日益增加,單是今年便有國航(753)、中遠控股(1919)、神華(1088)及交通銀行(3328)等內地大型企業先後在港上市。雖然至今仍未有1隻股份會以A+H股同步上市的形式招股,但由於兩地法律的差異,在披露訊息的問題上,如果沒有好好解釋清楚,再出現類似兗州煤事件,實在不足為奇。

雖然兗州煤其後澄清,有關數據只是該位高層自己猜測的數字,但管理層在業績公布前1個月對公司的業績作出猜測,其實已犯了本地的上市條例。雖然有關會議對兗州煤十分重要,但他們亦應該明白業績公布在即,屬敏感時期,故此在披露公司的訊息時要特別小心。
當然我們亦不應將整個責任推在兗州煤身上,而事實上,我最希望能在事件上吸取教訓的,是兩地的監管機構。因為當不斷推廣本地的金融市場可以幫助內地企業融資,籌集他們需要的營運資金時,如何要求他們遵守上市法,尤其是會計制度的問題,其實十分重要,兩地有關當局有需要認真留意。
當我們為招股集資的金額創紀錄,又或者成為全球集資能力最高的城市之一而沾沾自喜時,我們又有沒有想過要留意本地上市公司的質素?很多時新上市公司的質素與他們是否了解本地的上市規則,有着莫大的關係。違規可能是他們根本未了解市場的法則,很多時他們只相信保薦人的意見,但上市過程是如此緊迫,保薦人有否將所有資料完完全全講解給上市公司知道,卻是無法確定的事情。
最佳的方法是向內地的企業宣傳一下本地的集資規則,切忌為了吸引內地企業來港集資,而放棄了為本地的金融業建立具法規及鞏固的基礎。
陳永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