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襲擊恐怖之下,倫敦警方最高層發出新的反恐行動指令:開槍奪命──"Shoottokill"。過往警察訓練,有人危及他人性命之際,開槍射擊,目的是令其即時喪失行動能力,所以瞄準身軀,通常連開兩槍。但在對付的是自殺式炸彈襲擊的情況下,這個方法卻有引爆襲擊者身上所藏的炸彈的危險,因此新的指令,就要槍手瞄準頭部開槍,目的是即時殺死,不容剎那空隙。
這個解釋聽上去不無道理,而且是從多年實際反恐行動的經驗得來,但不幸的是,七月二十二日,第一次執行新指令,就殺錯良民。在倫敦地鐵車廂內遭三名槍手擊斃的二十七歲男子查理斯.曼尼徹斯是個巴西籍的電器技工,來自巴西窮鄉僻壤的農家。他自小鍾情電氣工程,立志出外謀生,考取資格,擺脫貧窮;以為是好運氣找到門路,到了倫敦,還獲批准五年居留期,報上刊出他的照片,一派樂天模樣,誰料千里而來,卻是無辜送掉性命。傳媒採訪了他在家鄉的父母,父母當然是痛不欲生,在倫敦的親友,更指控警方是「冷血謀殺」。
其實這個「即殺令」本身已充滿恐怖味道,而咫尺目擊過程的地鐵乘客,直認情景可怕得難以形容。警方行動的是非對錯,自然成為輿論焦點;獨立調查隨即展開,現在已有人提出各項關鍵問題。主流意見是必須支持和理解警方的困難和重大任務;有論者指出,假如死者確是身懷炸彈,今天公眾就會大讚警方果斷英勇。
無論如何,面對「即殺令」有其必要,而實際會誤殺無辜,倫敦人要面對的是他們前所未見的兩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