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泰航空公司於今年一月起縮短超長途客機空中服務員的休息時間,民航處亦認為新安排符合處方制訂的「航機上休息時間指引」,卻惹來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不滿,認為新措施未有顧及空中服務員的疲勞問題,而民航處亦錯誤詮譯有關民航條例,故昨興訟高等法院進行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聲明民航處的決定不合法。
員工會休息不足
申請人國泰航空服務員工會,答辯人為民航處處長及國泰航空有限公司。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庭上指出,國泰航空於去年六月向全體機組人員發出通告,對超長途客機實施新的休息安排,縮短空中服務員在超長途客機上的休息連睡眠時間,以直飛紐約航線為例,十七小時的航班,最少應有六小時休息時間,但新安排下,休息時間減至四小時。
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主席關笑華庭外表示,縮短休息時間,會令空中服務員休息不足。
案件編號:HCAL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