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興訟追女兒還款24萬

父興訟追女兒還款24萬

【本報訊】七十八歲老翁一向與孻女感情要好,並與女兒夫婦同住,認為女兒「孝順到我叫佢唔好咁孝順」,然而父女卻因一筆二十四萬元款項而對簿公堂。老翁聲稱曾借款予女兒供樓,其後卻遭女婿趕走,故興訟要求女兒償還該筆款項以作養老,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原告人羅萬在退休前經營一髮廊,他與妻子共育有六名子女。羅伯昨在庭上供稱,本案被告人羅寶怡為其孻女,二人感情一向非常要好,即使現時向女兒追討欠款,羅伯仍對女兒讚不絕口,「佢好叻㗎!本來預算十年搵三千萬,點知八年就達到目的。佢又好孝順,孝順到我叫佢唔好咁孝順!」

女婿將他趕走

羅伯表示經營玩具生意的女兒,每月給予他和妻子六千元作生活費,其妻於○○年去世後,羅伯便搬往與被告及女婿同住。他續指,不知是否因女兒周轉不靈,他曾於○○年借出二十四萬一千元給女兒作供樓用,後來被告丈夫於○二年將他趕走,故此他要求女兒每月歸還二千元,作為他養老之用,女兒卻未有理會。
被告一方否認曾向原告借貸,更表示部份款項為原告遷出單位時,要求被告為此所作的賠償,餘款則為羅母生前打算交給被告的款項,案件今續訊。
案件編號:DCCJ21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