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最高人民法院不再將搶劫家人財物定性為「搶劫罪」,內地網民反應甚為激烈,狂轟有關指引荒謬,只會造成更多家庭矛盾。亦有網民揶揄:「那我馬上把老婆的存摺搶了!反正沒犯法。」
「沒錢就搶,反正沒罪」
有網民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雖然我不是讀法律專業的,但我知道這是我國法律的基本準則之一。搶劫家人與搶劫其他人以不同罪論處,是否就是將家人和其他人放在不平等的地位上呢?」也有網民嘲諷:「以後,沒錢花就搶老子和娘的(父母),姐的哥的,叔的姨的,反正沒罪。實在可悲啊!高法也有這樣的白癡和法盲?」
另一網民更加火爆:「如果連自己家人都要搶的話,還要維持甚麼呢?親情都不能讓你住手,停止傷害家人的話,這樣的法律不去嚴懲,這個社會還是社會嗎?連自己家人都要傷害的話,這種人就是垃圾中的垃圾,該被嚴厲對待!」
也有網民留言說支持
不過,也有網民表示支持:「罪名的認定是一個複雜的刑法問題,定不好就是枉斷一個人的一生。家庭內部的這些矛盾案件用公權力強制介入,並且用搶劫罪這一嚴重的刑罰來調整,一般是不合適的。小家庭和社會大家庭畢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