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久虎案暴露中共政權好幾個嚴重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化私為公」。中共建國後,首先是搞土改,沒收地主土地,名義上分給農民,但隨後就搞互助組、合作社、人民公社,把土地全部納入國家控制,即一元化領導下黨政控制的範圍。接着是扼殺了私人企業,把五星旗中的一顆星──民族資產階級,徹底剷除,名為公私合營,實則是要所有的民族資本家放棄自己的企業,悉數歸於國營。
地主、富農、資本家,在「三面架機槍,只准走一方」的情形下,只好乖乖奉上自己的私產。
改革開放的最主要改變,就是允許發展私有企業。江澤民甚至提出可以讓私營企業主入黨。私有企業的發展帶來了中國經濟過去二十年的蓬勃。
這次對陝北民營採油業的回收,是自改革開放以來最大規模的「化私為公」的行動,而且是突然改變政策的行動:開放陝北油業私營,是一九九四年才定下的政策。只不過因為油價上漲,加上私人採油業取得了良好進展,官方眼看採油不再是賠本生意,而且有大利可圖,於是一聲令下,就要把採油業回收。不僅是一次「化私為公」的反改革開放的行為,而且是[施政上的朝令夕改,令投下資金的幾萬民營投資者血本無歸,更惶惶不可終日。
第二個問題,是表面上「化私為公」,實際上「化私為官」。名為收歸公營,實為以權謀私。地方官把收回的油田當作「小金庫」,發獎金,買汽車,蓋辦公大樓,安插親戚子女到油田工作,尤有甚者,將賣油所得修建公共設施,並從中收取巨額回扣。某個縣的主要領導被稱為「X三億」(姓氏略去),一個政府官員擁有三億財產,錢從何來?
因此,目前所有的經濟活動,或者是藉國有企業公司化,而將國有資產轉入權貴的腰包,或者是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名義,由各級政府強奪民產,再轉為各級官員所控制的「金庫」。五十年代的公社化與公私合營大潮,還勉強可以說是為實現「共產主義理想」。現在的化私為公行為的所謂「公」,根本已是各級官員的「私」矣。
第三個嚴重問題,是行政對司法的赤裸裸干預。「陝北油井案」牽涉範圍廣,包括延安、榆林二市十五縣,一千多家民企,六萬多投資人和十萬多關係人,涉及的資產以去年回收時計算有七十多億,現在則據稱升值至一百多億。
自○三年陝西省政府下令全部油井收歸國有以來,民眾上訪不計其數。○四年七月,陝西省三級政府強行回收榆林、延安一千多家民營石油企業後,投資者到北京找到了朱久虎律師,他代理了這樁中國最大的民告官的維權案件。
經○四年七月到今年五月,律師調查及專家論證後,律師團先後於五月二十日和二十五日,向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狀告陝西省政府、榆林市政府、靖邊、定邊兩縣政府的「行政起訴狀」,均被陝西省高院拒絕,第二天,公安人員就拘捕了朱久虎及九名法律代表,罪名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和「非法集會」。
朱久虎被捕後,引起北京知識界與法學界的震驚。北京資深的法學家召開研討會,對陝西省政府的做法表示質疑,學者們更簽署了一份法律意見書,認為陝西省政府的做法是「行政侵權」。
準備為朱久虎辯護的律師高智晟說,和平維權(包括使用訴訟方式去維權)的方式「應當是當局的財富,人們沒有選擇暴力,沒有選擇運動,那麼唯一剩下的這種和平的訴求也被暴力強壓下去,這怎麼得了?」他認為,「這種惡劣現狀、這種非人道的現狀不會持續到十年,不會超過十年。」
信乎?